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办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互金整治办于11月14日联合下发《关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摸整治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请各区整治办对辖内以下虚拟货币相关活动进行摸排:一是在境内组织虚拟货币交易;二是以“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等为由,发行“XX币”、“XX链”等形式的虚拟货币,募集资金或比特币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;三是为注册在境外的ICO项目、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提供宣传、引流、代理买卖等服务。